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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桥梁防撞栏杆设置原则

发布时间:2020-05-13 05:19:03

根据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》(JTG D81-2017)6.3.1 桥梁栏杆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:
 
1.各等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路侧栏杆
 
2.高速公路、作为次要干线的一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栏杆,作为主要集散的一级公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栏杆。        
 
3.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/h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时,可通过路缘石将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分离;设计速度大于60km/h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时,应通过桥梁栏杆将人行道与车行道进行隔离。
 
4.二级及以上公路小桥、通道、明涵的栏杆防护等级宜与相邻的路基栏杆相同。
 
5.因桥梁线形、桥梁高度(>30m)、交通量、车辆构成、运行速度或其他不利现场条件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,经综合论证,可在表6.3.2的基础上提高1个或以上等级。其中,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、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,防护等级宜采用八(HA)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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